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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留抵退税权的证成及其法定化

王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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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美. 增值税纳税人留抵退税权的证成及其法定化[J]. 财务管理研究, 2023, 5(7): 21.
引用本文: 王小美. 增值税纳税人留抵退税权的证成及其法定化[J]. 财务管理研究, 2023, 5(7): 21.

增值税纳税人留抵退税权的证成及其法定化

基金项目: 2023年甘肃省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增值税留抵退税权的应然、法定及实然研究”(2023CXZX778)阶段性研究成果。
  • 摘要: 留抵退税权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应有权利,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债权,并非税收优惠或税收返还,同时增值税抵扣权也不能等同于留抵退税权。在明确留抵退税权性质与定位的基础上,对留抵退税权法定化的路径及对留抵退税权的合理限制、滥用留抵退税权的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法定化内容进行分析论证,以期为增值税留抵退税权入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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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刊出日期: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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