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目标下财产税税制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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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8次提及“共同富裕”,明确指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从税收理论上分析,财产税制度应该具备筹集财政收入、调节贫富差距和优化资源配置等功能。新时代,我国共同富裕目标赋予财产税的重要功能是缩小贫富差距,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基于此,阐述共同富裕与财产税改革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对财产税进行经济效应分析。研究发现,当前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包括财产税税种较少、财产税收入占税收总额比重较低;面对不同收入人群,设置的税率不甚合理;财产税征收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财产税税制改革的方向:适当增加财产税税种,合理调节现有税种的税率;在税收公平分配前提下,使不同收入人群适用不同税率;完善财产税征管制度。对当前财产税税制进行改革与完善,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使全体人民真正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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