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视角下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化路径——以直播带货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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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时代催生的直播带货、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给我国传统的税收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更好地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治理是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必须不断探索的问题。通过对带货主播逃税的主流模式进行分析,发现主要是通过隐匿带货佣金虚假申报税款、虚构业务并转换收入性质和滥用核定征收模式来逃税,上述行为严重违背了税收法定、实质课税和税收公平原则。主播偷逃税反映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的税制设计上及核定征收模式的使用方面都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当通过清晰界定劳务报酬的范围、平衡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之间的税率差并且规范核定征收管理加以规制,以回应新业态的发展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制度及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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