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税汇缴制度对综合所得纳税人的影响与应对——以综合所得纳税人S为例

  • 摘要: 2019年1月1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开始执行。新税制要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须于2020年3月1日—6月1日对2019年取得的综合所得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从“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概述、汇缴思路、汇缴注意事项与应对方案进行阐述。以综合所得纳税人S为例,总结个税汇缴对“综合所得纳税人”的影响及应对方案,以期对目前我国首年“综合所得税个税汇缴”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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