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中费用与预算支出科目关系探讨

  • 摘要: 2019年开始施行的新政府会计制度实行“平行记账法”,即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费用类科目在财务会计体系下,预算支出类科目在预算会计体系下,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入和折旧(摊销)、非现金捐赠、增值税、通过往来款核算的业务活动等均可能导致两类科目的金额产生差异。以政府会计核算中常见的业务为例,探讨如何通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识别金额差异是真实的还是记账错误导致的,以期为政府会计制度下对账工作提供参考。

     

/

返回文章
返回